申报电价以0.1厘为单位,对于修正后申报电价相同的项目,根据装机容量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而截止2017年年底,该国再生能源安装量1,845MW,其中光伏累积安装量仅为730MW。而此次与巴基斯坦合作意味着中国光伏制造已经触达全球范围,并帮助巴基斯坦等电力紧缺的国家更好地优化能源结构。
未来,我们也期待中国光伏制造能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继续扎根落地,为全球能源转型升级再添助力。近日,在巴基斯坦能源部部长奥马尔的见证下,巴基斯坦能源部部长奥马尔与A股龙头企业东方日升就20MW高效组件签署供货协议。对于本次签约,东方日升表示:我们已经和一带一路上多个国家达成了密切合作。巴基斯坦是电力极度短缺的国家之一,且发电结构亦不合理。该公司表示,这批高效光伏产品可令巴基斯坦近200户家庭用上清洁电力
爱旭科技:2018年的电池销量为3.058GW,产销率99%。预计,2019年爱旭科技实现的电池销量5.76GW,2020年实现销量10.73GW,2021年实现销量12.41GW。二是考虑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差别较大,现阶段有一些特殊要求,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对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制定专门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
二是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前提条件。第二种方式为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此外,由于竞争配置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企业需要按照地方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及信息上报时间、内容要求等,及时准确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对于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申报电价进行修正,主要是考虑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等差异,通过电价修正使得各地各类项目具有可比性,具备在全国统一竞价排序的条件,同时也避免了对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进行补贴资金切块分配。
(二)《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考虑、总体思路和建设机制是什么?今年光伏发展政策的基本考虑是稳、转、改,稳就是稳市场稳预期,转就是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改就是改革光伏发电管理机制、完善光伏发电发展政策。2.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对各地申报的补贴竞价项目按《光伏工作方案》确定的规则进行全国竞价排序,确定纳入国家补贴范围项目名单。
对逾期未建成并网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平价上网项目。2019年2月中下旬,分三次组织召开了有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专家、媒体、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研究完善政策思路。而且新的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也必须以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条件,不落实消纳能力也不能建设。
2019年一季度末,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89亿千瓦,已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0%。一方面,为保证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建成并网,门槛不能过低。这样做有利于完善风电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有利于风电项目建设与接网等电网工程的建设进度衔接,有利于全方位加强对风电建设和运行有关政策落实的监测管理。一方面近年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和占比持续提高,从成本和竞价能力看,已经具备了和普通电站竞争的实力和条件。
稳中求进就是要稳市场稳预期,在2018年基础上保持光伏产业合理新增规模,合适发展速度,促进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平价上网项目、国家能源局专项布置的示范试点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套项目不计入测算。
(四)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是什么?鉴于光伏扶贫项目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户用光伏项目实行切块管理,因此《光伏工作方案》明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由地方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国家通过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与此同时,完善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竞争配置机制,减少行业发展对国家补贴的依赖。
(二)2019年各地区新增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各地区组织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依据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各省(区、市)均提出了2020年风电累计并网目标。也可采取先技术评选、再电价比选的方式。(三)《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定位是什么?对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考虑?《光伏工作方案》是针对2019年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即只有2019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才可以参与补贴竞价,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风电建设方案组织需国家补贴风电的竞争配置工作。5月30日,与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同下发的还有国家能源局关于上述政策的权威解读。实行这个新机制后,光伏发电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更明确、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财政补贴和消纳能力落实的要求更强化、放管服的改革方向更坚定。
考虑已核准存量风电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且有部分资金投入,为保障企业合理利益,符合国家风电建设管理要求且在项目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不要求重新参与竞争配置。各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省级区域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确定2020年底前可并网项目和可开工建设项目。
2018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即着手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2019年光伏建设政策思路。未规定保障小时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计算。
另外,在企业能力的业绩项评分要求中,对本省(区、市)业绩分值也作了限制性规定,比例不应超过业绩分值的35%,该项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地方保护。三是项目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需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文件。
(六)如何对待存量在建风电项目?为保障企业合理利益和规范市场竞争,《风电工作方案》明确,对已核准风电项目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台账,进行分类指导。对文件发布前(含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工作方案》明确可按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十)户用光伏350万千瓦规模是如何考虑的?文件发布前(含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适用什么政策?为支持户用光伏发展,综合考虑财政补贴预算总额、户用光伏补贴强度以及2018年结转项目等因素,同时兼顾户用光伏和补贴竞价项目关系,参考近几年户用光伏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2019年安排一个月时间的建设缓冲期,经研究并商有关各方,最终确定2019年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光伏350万千瓦,对应补贴预算7.5亿元。本地区可以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分配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量规模的确定方法为:以本地区并网目标为基准,减去2018年底已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和已核准有效且企业承诺继续建设的项目总规模。
一是对项目的土地使用可能涉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要求场址选择避开相关土地范围,而且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各种方式增加企业负担和项目不合理成本,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有关政策条件的审核把关。对于年利用小时数,有保障小时的按保障小时计算。
(三)《风电工作方案》对支持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有什么考虑?总体上鼓励并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据此,《光伏工作方案》规定普通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申报项目接网消纳条件、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
二是对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核实,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指导督促电网企业测算论证消纳能力,并投资建设接网及配套电网工程。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对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有什么指导意见和要求?《风电工作方案》附有《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对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提供了指导,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四)2019年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工作机制和具体要求是什么?在工作的组织方式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延续以往方式。二、关于对《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风电工作方案》)的解读(一)《风电工作方案》对风电发展具有什么作用?十三五以来,我国风电有序平稳发展,技术持续进步,成本逐步降低。对竞争配置项目的建设方案,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风电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2019年度风电建设方案,包括新增建设规模及布局、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或竞争配置办法)、送出消纳能力意见等内容,其中竞争配置上限电价为国家价格部门发布的指导价,不得采取各种方式设置下限电价。
三是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新增建设项目必须以电网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对平价上网项目优先保障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这样既保证了竞争配置总的原则和方向统一,又给各省一定的灵活性。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且经地方政府确认的项目,根据《光伏工作方案》意见,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置,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直接申报国家补贴竞价。(九)补贴竞价项目电价补贴如何计算?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
(八)对新增建设风电项目重点强化哪些建设条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风电工作方案》提出对各类新建风电项目应落实的建设条件加强监测核实的要求。(七)对海上风电项目有什么特殊管理要求?目前,海上风电项目度电补贴强度高,技术难度大,各方面建设条件协调复杂,应该有序稳妥建设。